分享到:
幼儿园装修建筑走廊最新要求: 托儿所、幼儿园建筑走廊最小净宽不应小于表4.1.14的规定。
表4.1.14 走廊最小净宽度(m)
房间名称 | 走廊布置 | |
中间走廊 | 单面走廊或外廊 | |
生活用房 | 2.4 | 1.8 |
服务、供应用房 | 1.5 | 1.3 |
原规范:
第 3.6.3条 主体建筑走廊净宽度不应小于表 3.6.3 的规定。
走廊最小净宽度 m
表 3.6.3
双面布房 | 单面布房或外廊 | |
生活用房 | 1.8 | 1.5 |
服务供应用房 | 1.5 | 1.3 |
4.1.15 建筑室外出入口应设雨篷,雨篷挑出长度宜超过首级踏步0.50m以上。
4.1.16 出入口台阶高度超过0.30m,并侧面临空时,应设置防护设施,防护设施净高不应低于1.05m。
4.1.17 活动室、寝室、乳儿室、多功能活动室的室内最小净高不应低于表4.1.17的规定。
表4.1.17 室内最小净高(m)
房间名称 | 净高 |
活动室、寝室、乳儿室 | 3.0 |
多功能活动室 | 3.9 |
原规范:
第 3.1.5条 生活用房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表 3.1.5 的规定。
生活用房室内最低净高(m)
表 3.1.5
房间名称 | 净高 |
活动室、寝室、乳儿室 | 2.80 |
音体活动室 | 3.60 |
4.1.18 托儿所、幼儿园建筑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 50016的规定。
以上内容摘自: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《托儿所、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》的公告网址:http://www.mohurd.gov.cn/wjfb/201605/t20160517_227480.html